土地三十年不变是哪年开始的

法律援助

    一、农村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的政策是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二、土地制度是国家的基础性制度,我国农村改革是从调整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开始的。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把土地政策的“稳”与“活”结合起来,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的要求,现阶段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重点是保持农民对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体现了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既坚持土地承包关系长久稳定,又激活了土地资产的活力。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以来,中央先后两次宣布延长土地承包期限,并推动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权益。
    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目前包括两轮:
    1、1984年至1998年,我国农村土地从1984年开始第一轮土地承包,承包期不低于十五年;
    2、1999年至2028年。要求在第一轮承包十五年的基础上,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不变,开启我国农村土地的第二轮承包。根据党的十九大报告,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即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期将由2028年延长至2058年。这将有利于形成长期稳定的土地承包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多村土的承包法》
    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珠林木的林地理包期,蛭国务院林杜行政主管部门准许能够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要回承包地。
    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第三十一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限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丧命,其继承人能够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