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下设机构?
法律援助全国各个省区都有海关,沿海省几乎各个地市都有海关,甚至县级行政区域都设有海关,内陆的省区海关相对较少,但一个省也会有好几个海关。每个省基本都是一个大的关区,大关区也就是直属海关,然后一个直属海关设好多个隶属海关,隶属海关又多出好多办事处。地方海关是新中国的海关机构之一,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为适应各个时期外贸和国际交往的需要,各地海关机构有过多次调整。
1950年,全国除台湾外,设立26个海关,9个分关和35个支关共70个海关机构。至1984年底,全国设有海关40个,分关34个,支关43个,共117个海关机构,分布在22个省、市、自治区。上述海关及其分支机构,散处于我国的辽阔边境和沿海港口,各又各有特点。
海关的职责是促进贸易便利化,打击走私,征收关税,管理贸易政策,保障公平贸易及其他国际公约、协定得到全面实施。海关任务是保持关税增长,为贸易及旅客进出提供便利,促进海关把关能力及竞争力的提升,增进守法、打击非法贸易,保障各海关业务现场及供应链的安全。
海关组织机构如下:
1、人力资源处。负责通过实施能力建设相关项目,全面提高海关全体关员履行职权的能力,并在员工绩效基础上营造内部合作氛围;
2、财务处。负责制定、实施并管理所有与财务相关的政策与事务。包括制定、管控财务目标,为各部门制定年度预算;
3、行政事务处。负责为员工提供最高效的工作环境。对各部门采购及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通过资产管理,对海关财政预算外资金进行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三条
国务院设立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海关。
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设立海关。海关的隶属关系,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
海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向海关总署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