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督办案件是什么意思

法律援助

    督办案件是指上级对发生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要求下级限期查处并将结果上报的案件。
    公安部内部有一个筛选规范,主要从社会影响程度、涉案金额、死亡人数、作案手段等多个方面来衡量。
    省督办即由省委直接督办。
    一、寻衅滋事罪最新认定标准
    根据本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我们认为,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应该综合以下几个方面因素进行分析: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3、行为的时间和地点。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场所的滋事活动当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4、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表明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决定着行为人接受改造的难易程度。是否多次寻衅滋事、屡教不改,也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一个重要方面。
    二、渎职罪在社会影响中是否需要严厉处罚
    1.看案件本身性质是否恶劣。社会影响的恶劣程度,取决于案件本身性质的严重程度。也就是说,案件本身性质、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社会危害性,是判断社会影响恶劣程度的一个重要方面。例如,从行为方式上讲,具有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情节的渎职犯罪,要比一般的渎职犯罪情节恶劣。
    2.看案件本身是否能够引发恶劣的社会影响。实践中,恶劣的社会影响分为已经显现和尚未显现两种情况。显现的恶劣社会影响,较易认定,如在一定区域内引起社会不稳定等。
    3.要把物质性损害与非物质性损害综合判断。司法实践中,许多渎职行为导致的损害后果既有物质性的也有非物质性的,当物质性损害后果达不到立案标准而非物质性损害后果也不是十分明显时,就要把两者结合在一起综合判断。
    三、非法传销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传销罪量刑标准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认定应结合传销涉案金额、传销发展人员数量、传销中使用的手段、传销造成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衡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第一条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