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中考招生规定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一、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确保今年招生计划顺利完成
    各区要加大对高中阶段教育的统筹力度,进一步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根据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学校办学条件,综合分析生源,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强化招生计划执行,落实招生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实现今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目标。
    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计划、超班额招生,更不得无计划招生,严格执行省有关招生政策和《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佛山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将在招生结束后核查各区、各学校招生计划执行情况,依据录取名单进行学籍审核,对违规招生进行严肃查究。
    三、强化中职招生的责任意识
    各区要严格按照《佛山市教育局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指导性招生任务的通知》,压实工作责任,采取切实措施,积极做好招生宣传和生源落实工作,加强对各中职学校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督查,落实招生情况通报制度,提高招生计划的完成率。
    法律依据:
    《佛山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
    1、中考科目的分值、顺序和时长保持不变,根据省考院统一安排,考试时间比去年延后6天。
    2、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民办生,含特长生,由原第三批提升至第二批,按一定比例分配至每个区,面向区内招生。第二批结束后设置“普通高中补录”批次,公办高中面向区内、民办高中面向全市尚未被录取的考生统一征集志愿及补录。
    3、增加优质学位全市共享,新增顺德区伦教中学传媒生面向全市自主招生,推进普通高中优质多样特色发展。
    4、新增顺德区北滘中学在第一批面向全市招生,优化三龙湾高端创新集聚区教育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