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怎么落户上海

法律援助

    外地户口在上海落户主要有6大方式:居转户、应届生落户、留学生落户、引进人才落户、投靠类落户以及创新/投资/企业人才落户。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一、居转户需要以下条件同时具备:
    1、持《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社保)。
    3、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
    4、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二、非沪籍应届生落户这种落户方式是为非上海户籍的上海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制定的。
    应届毕业生可以根据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发布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进行评分,达到标准分72分即可在上海落户。
    需要注意的是,应届生打分落户只针对应届毕业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错过了就不能再申请了。三、迁户上户投靠类落户主有三类,分别是夫妻投靠、子女投靠、老人投靠。
    四、引进人才落户引进人才落户方式适合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引进上海市紧缺急需的国内优秀人才。
    五、创新创业、投 资、企业人才落户。
    此类落户方式适合的人群有创业人才、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企业高级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企业家等。
    六、留学生落户留学生落户适用对象:
    1、获得国外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含)以上的人员。
    2、在国内获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 (含)以上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
    3、直接来上海工作、历)认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