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禁止即自由的意义

法律援助

    “法不禁止即自由”这个观点是说凡是法律没有禁止的,作为老百姓做了都不是违法的,这个自由是说老百姓的自由,而不是政府行为的自由;从另一个角度讲政府执行法律就应当有所为,有所不为。
    一、人身自由包括哪些
    人身自由包括以下内容:
    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
    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是指与人密切相关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可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3、公民住宅不受侵犯:即住宅安全权,是指公民居住、居住的场所不受非法侵犯和搜查;
    4、通信自由:指公民通过信件、电话、电信等通信手段,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通信,不受他人干涉的自由。具体来说,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是私生活秘密和表现行为的自由。包括公民通信在内的他人不得扣押、隐匿、毁灭,公民通信、通话内容不得私自阅读或窃听。
    二、保释是什么意思?
    “保释”是老百姓对“取保候审”制度的一种简称,通常对证据不足或者罪行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对犯罪嫌疑人而言具有离开看守所获得较大程度的人身自由的效果,因此获得取保候审是嫌疑人和家属极其希望和应当去追求的结果。取保候审需要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嫌疑人不逃避并随传随到。取保候审期满,如果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保证金须要退回。
    三、进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以暴力干涉他人结婚或离婚自由的行为。本罪的法益是婚姻自由和人身自由。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首先,要求行为人实施暴力行为,即实施捆绑、殴打、禁闭、抢掠等对人行使有形力的行为。仅有干涉行为而没有实施暴力的,不构成本罪;仅以暴力相威胁进行干涉的,也不构成本罪;暴力极为轻微的(如打一耳光),不能视为本罪的暴力行为。其次,暴力行为只是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手段,易言之,必须有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干涉婚姻自由主要表现为强制他人与某人结婚或者离婚,禁止他人与某人结婚或者离婚,这里的“某人”包括行为人与第三者。暴力行为不是干涉婚姻自由的手段,或者干涉婚姻自由而没有使用暴力的,均不构成本罪。暴力干涉恋爱的,不能认定为本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