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租房的中介费

法律援助

    租房中介费是指房屋中介机构介绍求租者与房东取得联系后,最后得以成交,求租者和房东的某一方或双方按一定的比例所支付给中介机构的佣金。目前北京的租房中介费规定是以一个月的租金作为中介费,一般是由房东和租房人共同承担。
    一、中介租房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要选择合法的、信誉度较高的房屋中介机构,可以在网上或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询所选中介机构的登记情况和信用情况,并认真查证其是否具备相应资质;通过有租房经验的人了解公众对该中介机构的评价。
    (二)不要轻信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对标的房屋的介绍,一定要实地考察所租房屋的状况、设施和环境。
    (三)要搞清楚所租房屋是与房东签订合同,直接与房东发生关系;还是与中介机构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不与房东直接发生关系。
    (四)查看所租房屋的产权证书、房东的身份证明等,确定出租方有权利出租标的房屋。如与中介机构签订出租合同,要查看中介机构与房东的委托代理协议,了解中介机构的代理时间,确定中介机构有权签订合同。
    (五)要认真研究合同的条款,看双方权利和义务是否对等,违约责任是否具体明确,不要轻信中介机构的口头承诺,应要求中介机构将其承诺写入合同并签字确认;
    (六)注意中介机构所开票据的内容描述,应注明是“押金”、“租金”等,并妥善保管各种书面资料和收费票据;有定金条款的,合同和票据上均应注明“定金”而不是“订金”。
    (七)在未达成协议前,不要交纳费用。
    二、关于租房的中介费是不是都要收一起的吗
    租房中介费由谁承担法律并无严格限制,只要是各方达成一致的合意即可,一般情况下中介费一般由出租方、承租方同承担,也有合同中约定由一方足额承担的情形。出租房子中级费支付一般有如下三种情况:1、房主、租客各付一半,将房子放在中介出租的话,通常中介会向房东和租客各收取月租金的50%作为中介费;2、房主不付,租客押一付一,根据所在地区不同以及环境不同收取的费用也有所不同,有些地方房东就不用支付中介费,如果是城中村就是押一付一的方式,中介公司向租客收取中介费,押一付一就是一个月房租作为押金,另外付一就是一个月房租作为中介费,还有另一种收费方法,就是中介费向租客收取房租的30%;3、房东支付,如果是一些高档住宅出租的话,这里面的中介费用一般是由房东全额支付,通常是一个月租金的25%-30%作为中介费。
    三、居间合同的发生有哪几种情形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合同的基础是委托合同。居间合同的发生有以下两种情形:
    第一,委托人主动找居间人。例如甲有一套房子要出租,他找到作为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乙公司,乙公司在其公司登记的求租人中为其找到了合适的人选一丙,丙是作为求租房屋的委托人,甲和丙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乙公司收取中介费(佣金),按我国目前此类居间合同的交易习惯,佣金是由求租人支付。
    第二,居间人主动找委托人。居间人往往信息灵通,例如甲知道某物在某地有卖,而急需购买此物的乙却不知道,甲向乙报告了订立合同的信息,并为乙订立合同提供了媒介服务,使乙如愿在某地购买了他所需要的物品,由乙向甲支付一定数额的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