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上海办理居住证有什么用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持证人可以为其同住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地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安排就读;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享受相关待遇;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申请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持证人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持证人的同住子女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享受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免费享受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本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职业(执业)资格注册登记;参加各类非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可以参加本市有关评选表彰。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