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措施有哪些

法律援助

    水污染防治措施有以下:
    1、对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实行风险管理,制定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
    2、不得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性液体、碱性液体或者剧毒废液;
    3、不得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4、含病原体的污水应当经过消毒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后,方可排放。
    一、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的原则具体如下:
    1、以预防为主,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
    2、防治结合,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
    3、综合治理,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
    二、水污染防治的特点具体如下:
    1、提高用水效率;
    2、科学保护水资源;
    3、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4、调整产业结构;
    5、优化空间布局。
    总之,禁止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杜绝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任意排放,规定排放标准。将同行业废水集中处理,以减少污染源的数目,便于管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二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根据对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危害和影响程度,公布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实行风险管理。
    排放前款规定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对排污口和周边环境进行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公开有毒有害水污染物信息,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
    第三十三条 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
    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
    第三十六条 含病原体的污水应当经过消毒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后,方可排放。
    第三十七条 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