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学历不够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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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
    根据202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人,免服兵役。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服兵役。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公民,免服兵役。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得服兵役。
    第十五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行政区域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初次兵役登记可以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进行,也可以到兵役登记站(点)现场登记。进行兵役登记,应当如实填写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