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关于高尔夫的禁令 -法律知识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
为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及水资源,遏制高尔夫球场盲目建设的势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暂停新建高尔夫球场的通知》(国办发[2004]1号),要求各地各部门一律不得批准建设新的高尔夫球场项目。《通知》印发后,盲目建设高尔夫球场的现象得到了遏制。但此后一段时期,一些企业无视《通知》和法律法规要求,仍违法违规建设高尔夫球场。为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建设高尔夫球场现象,经国务院同意,2011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监察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工商总局、体育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国高尔夫球场综合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启动了全国高尔夫球场清理整治工作。此后银监会也参与了清理整治工作。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暂停新建高尔夫球场的通知》 二、清理已建、在建的高尔夫球场项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立即对本行政区域内已建、在建的高尔夫球场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检查。清理检查的重点是:高尔夫球场项目的建设审批手续是否齐全,项目建设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用地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