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在成都上初中新政策

法律援助

    外地户口在成都上初中新政策为凡是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均应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其中不包含户籍的限制。
    外地户籍子女在成都市上初中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户籍证明:外地户籍子女需要提供在成都市就读初中期间的户籍证明;
    2、住房证明:外地户籍子女需要提供在成都市就读初中期间的居住证明;
    3、就读初中意愿:外地户籍子女需要提供在成都市就读初中的意愿。
    综上所述,具体要求可能因不同的学校和地区而有所不同,建议向当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学校的招生办咨询详细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三十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