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伐林木与滥伐林木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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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盗伐林木与滥伐林木有什么区别
    1、主观方面不同。盗伐林木罪只能出于直接故意;而滥伐林木罪既可以出于直接故意,也可以出于间接故意。
    2、犯罪主体不同。作为盗伐林木罪的主体,必须是林木所有者以外的自然人或单位;而滥伐林木罪的主体,可以是林木所有者或单位等。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林木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滥伐林木罪】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二、盗伐林木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1、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
    (2)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
    2、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