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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抗诉程序包括向检察院提交申诉材料、检察院决定是否立案、检察院审查案件并决定是否提起抗诉、上级检察院审查并提请抗诉、法院开庭审理抗诉案件。抗诉需要审查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是否违法、新的事实证据、被告人供述、辩护人意见、民事部分判决、财物处理、法庭讨论意见。申请抗诉需提交材料和身份证明,有关部门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受理。
法律分析
对终审判决不服抗诉的方法如下:
1、当事人决定申诉后,应向检察院提交申诉材料,检察院会在收到申诉状后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送达是否受理告知书;
2、检察院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应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书,如果检察院决定立案的,则会通知申诉人和其他当事人;
3、检察院立案以后,会对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进行审查,对于审查终结的案件,检察院的应当分情况作出是否提起抗诉的决定,立案审查期一般为自调阅法院审判案卷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复杂疑难的案件为六个月内;
4、对于同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经检察院审查认为符合抗诉条件的,会提请上一级检察院抗诉;
5、法院开庭审理抗诉案件,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再审法庭。
抗诉案件需要着重审查的内容如下:
1、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2、第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量刑是否适当;
3、在调查、侦查、审查起诉、第一审程序中,有无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
4、上诉、抗诉是否提出新的事实、证据;
5、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情况;
6、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及采纳情况;
7、附带民事部分的判决、裁定是否合法、适当;
8、对涉案财物的处理是否正确;
9、第一审人民法院合议庭、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意见。
综上所述,当事人申请抗诉的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交相应的材料和身份证明,有关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决定,决定是否受理。
结语
申请抗诉需向有关部门提交材料和身份证明,部门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受理。抗诉案件需审查事实清晰、证据确实充分,法律适用正确,量刑适当。违反法定程序、提出新事实证据、被告人供述辩解、辩护人意见采纳、民事部分判决合法适当、财物处理正确等也需重点审查。综上所述,申请抗诉需要符合相关要求,并经过有关部门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在抗诉期限内要求撤回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人民检察院在抗诉期满后要求撤回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准许,但是认为原判存在将无罪判为有罪、轻罪重判等情形的,应当不予准许,继续审理。
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下级人民检察院抗诉不当,向第二审人民法院要求撤回抗诉的,适用前两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