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诈骗概念

法律援助

    三角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被害人以外的第三人陷于错误认识,并进而对财产实施处分行为,而最终使被害人遭受数额较大的财产损失的行为。
    三角诈骗的形式多种多样,较为常见、典型的三角诈骗形式主要是信用卡诈骗和诉讼诈骗。
    行为人利用信用卡实施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方式主要是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恶意透支、盗窃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诉讼诈骗具有场所的特殊性、被骗人和被害人的非同一性、财产交付的间接性和非自愿性、行为后果的复杂性的特征,主要表现为行为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或者自己伪造、销毁证据,行为人通过他人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由于这种行为完全不使用暴力,而是在一派平静甚至"愉快"的气氛下进行的,加之受害人一般防范意识较差,较易上当受骗
    虽然诈骗行为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但是在一些共同的特征把握这些特征予以防范,是可以避免使自己误入歧途、落入圈套的。更何况很多骗子的手段并不见得很高明,受骗的主要原因还是出于受害人本身。一般说来,受害人具有一些不良或幼稚的心理意识,是诈骗分子之所以能轻易得手的关键。通常,下面几种不良心理意识易被诈骗分子利用:
    (1)虚荣心理;
    (2)不作分析的同情、怜悯心理;
    (3)贪占小便宜的心理;
    (4)轻率、轻信、麻痹、缺乏责任感
    (5)好逸恶劳、想入非非;
    (6)贪求美色的意识;
    (7)易受暗示、易受诱惑的心理品质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二十四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