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注意主要有哪些内容?出版者如
法律援助【汇编作品使用】合理注意主要有哪些内容出版者如何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2005年10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首次对出版者未尽"合理注意义务"及其承担的民事责任做出规定。《解释》第二十条规定: 出版物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出版者应当根据其过错、侵权程度及后果等承担民事责任;出版者对其出版行为的授权、稿件来源和署名、所编辑出版物的内容等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的,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出版者尽了合理注意义务,著作权人也无证据证明出版者应当知道其出版涉及侵权的,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出版者承担停止侵权、返还其侵权所得利润的民事责任;出版者所尽合理注意义务情况,由出版者承担举证责任。 不难看出,出版者要对侵权出版物承担法律责任,一是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的,承担民事赔偿;二是尽了合理注意义务,著作权人也无法证明出版者应当知道其出版涉及侵权的,出版者也要停止侵权,返还其侵权所得利润。同时,出版者对其所尽合理注意义务情况,还要承担举证责任。总之,《解释》对出版者提出了更高要求,只要出版物涉及侵权,出版者都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