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在经期内的禁忌事项有哪些

法律援助

    (一)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冷水作业;
    (二)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低温作业;
    (三)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高处作业。
    一、女职工休生育假是几号?一个月休几天
    女职工的生育假期,即产假,一般是98天。并且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也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以及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二、怀孕不能做什么工作
    孕妇不能做的工作如下:
    1、冷水作业分级标准规定的冷水作业;
    2、低温作业分级标准规定的低温作业;
    3、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三、四级作业;
    4、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三、四级作业;
    5、从事抗癌药物、生产自己烯雌酚、接触麻醉气体等;
    6、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和放射性事故的应急处置;
    7、高空作业分级标准规定的高空作业;
    8、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
    9、在封闭空间、高压室或潜水作业中,伴有强烈振动作业,或需要频繁弯腰、攀爬、蹲下作业。
    三、劳动法对女工产假有什么规定
    劳动法对女工产假的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