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6岁判给谁
法律援助离婚女儿6岁一般会判给有利女儿成长的一方。如果双方都想要孩子的,那就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谁更适合抚养孩子,比如经济上的优势,环境方面的优势等等,由法院综合判定判给某一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