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股东的权益受限如何解除?

法律援助

    取消限高条件:1.被执行人已履行法律义务;2.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3.申请人书面申请并获得法院同意;4.经两次以上财产查询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且无有效财产线索;5.法院中止执行或裁定不予执行;6.法院终结执行。人民法院应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法律分析
    只要是满足以下条件,限高就可以取消。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拓展延伸
    解除小股东权益受限的有效策略
    解除小股东权益受限的有效策略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实现。首先,小股东可以与其他股东进行协商,寻求达成共识的方式解除限制。这可能涉及重新洽谈合同条款、修改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等。其次,小股东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除权益限制,如提起诉讼或仲裁程序,寻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的支持和判决。此外,小股东还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的帮助,如聘请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意见和支持,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护。最后,小股东可以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争取在公司决策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以改善和解除权益限制。综上所述,通过协商、法律途径、第三方支持和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小股东可以有效地解除权益受限。
    结语
    通过满足以下条件,限高可以被取消: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并获得人民法院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且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因审判监督、破产程序或人民法院裁定中止、终结执行;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解除小股东权益限制的有效策略可通过协商、法律途径、第三方支持和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实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