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临床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的义务
法律援助临床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的义务如下:
1、 “注意义务”是指在诊断、治疗、病情观察等过程中,用现代医学标准衡量,应注意的事项注意到了没有;
2、 “预见义务”是指按照医学科学的规律及医务人员应该掌握的医学知识,在疾病的病程发展过程中或者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应当预见并且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避免或者做好预防准备工作;
3、 “告知义务” 是指法律法规规定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对病情、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方面应当履行的告知义务;
4、 “取得同意义务”是指医务人员采取法律法规规定的进行手术、特殊治疗、特殊检查等时,必须取得患者或者其家属的同意。
医生在诊疗过程中一般经过了解病情阶段、诊断阶段、治疗阶段、治疗过程中的病情观察及治疗方案的调整阶段、后续治疗或治疗之后的恢复指导阶段等几个过程。医务人员在诊疗中的 “注意义务”、“预见义务”、“告知义务”及“取得同意义务”等四项义务在上述各个阶段有不同的体现,下面分别说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二十二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五)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