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文格式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规定了党政机关公文通用的纸张要求、排版和印制装订要求、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规则,并给出了公文的式样。该标准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其他机关和单位的公文可以参照执行。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印制的公文,其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印制等要求按照该标准执行,其余可以参照该标准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十条 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获取的其他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由制作或者最初获取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可以由该派出机构、内设机构负责与所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有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制作的政府信息,由牵头制作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
    第十一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涉及其他机关的,应当与有关机关协商、确认,保证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经批准予以公开。
    第十二条 行政机关编制、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及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