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生活的子女的划分界定包括什么

法律援助

    一般是指子女满十八周岁,但是这里不包括三种人,一种是劳动成年,即年满十六周岁但是不满十八周岁,但是自己的劳动收入能维持生活的人。另一种是虽然已经满十八周岁但是由于某种原因(如精神疾病、残疾等)不能维护自己生活的人。最后一种是虽然年满十八周岁,但是尚在学习阶段,没有收入的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