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签证身份书过期了怎么办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如果仍有入境许可证,可以申请新的香港签证身份证。程序与上次相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签证目的文件(DI)是发给不能从其他国家获得护照或旅行证件的香港永久居民。例如,如果他们从大陆来香港,已经在香港住了七年了,而且没有中国护照,他们只能申请签证身份。签证身份证件的外观是一本黄皮书,通常有效期为7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第二十四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简称香港居民,包括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 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为: (一)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 (二)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七年以上的中国公民; (三)第(一)、(二)两项所列居民在香港以外所生的中国籍子女; (四)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持有效旅行证件进入香港、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七年以上并以香港为永久居住地的非中国籍的人; (五)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第(四)项所列居民在香港所生的未满二十一周岁的子女; (六)第(一)至(五)项所列居民以外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只在香港有居留权的人。 以上居民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居留权和有资格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取得载明其居留权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香港特别行政区非永久性居民为:有资格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证,但没有居留权的人。
第三十一条 香港居民有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境内迁徙的自由,有移居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自由。香港居民有旅行和出入境的自由。有效旅行证件的持有人,除非受到法律制止,可自由离开香港特别行政区,无需特别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