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合同截止日期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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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的截止日期的计算方法是,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履行期限,截止到当天的二十四时,合同就截止。如果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则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一、诉讼时效是什么呢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计算。但是,自侵犯权利之日起二十年以上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暂停诉讼时效。自中止时效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诉讼时效期。诉讼时效因当事人提起诉讼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规定按小时计算的,从规定时间开始计算。规定按日、月、年计算期间的,从下一天开始计算开始当天。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假日,以假期的第二天为期间的最后一天。截止日期的最后一天是24点。有业务时间的,停止业务活动。
    二、劳动合同三年时间计算公式
    如果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合同生效日期,则从合同生效日期起计算。关于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问题,应以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天的24时为准。如果有工作任务而超过最后一天24时的,以完成工作任务的时间为准。
    三、劳动合同不签怎么赔偿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二条按照年、月计算期间的,到期月的对应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没有对应日的,月末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第二百零三条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期间的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为二十四时;有业务时间的,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为截止时间。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注: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