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同意协议离婚,逼到最后说让我去起诉,这样的男人什么心理?
法律援助您好,如果双方无法就离婚、子女抚养权与财产分割中任何一个问题达成一致,可以采用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就无法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解决,但您是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的。您可以在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之前收集好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确系没有和好可能的证据。起诉离婚还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民事起诉状、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
但也需要提醒您的是,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如果当事的一方不同意离婚的,第一次起诉离婚很有可能不判决离婚,所以您如果选择诉讼离婚,需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因此建议您如果能与男方进行协商,还是尽量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效率更高。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079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62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