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不能结婚吗

法律援助

    根据法律规定,不能结婚的情形有: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一、结婚需要的证件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5条规定,分为四种情形。
    1、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有效护照;(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4、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1)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二、户口迁移流程
    结婚登记后户口迁移也分为省外迁移和省内迁移。省内迁移包括三种流程。1、要到女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并将其婚姻状况更改为已婚。2、携带着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计生证明等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
    3、等女方落户到男方户籍地时,需要去更改身份证地址。即重新办理身份证
    省外迁移分为六种流程。1、需要持有女方户口本与结婚证去更改女方的婚姻状况。
    2、持有男方户口本与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及其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户籍所在地村委证明到男方派出所申请户口迁移。
    3、需要县公安局审批。
    4、审批过后,需要拿着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5、拿着男方户口本与女方的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
    6、落户成功后女方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