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例丢失怎么补办

法律援助

    到医院就诊的病历,有两种,一种是门诊病历,另一种是住院病历。门诊病历,是每次到门诊看病时的就诊记录,都是自带的,丢了,可到医院补办一个新的。也就是说以前的就诊记录没有了。住院病历,是由医院保存的,凭本人身份证,就可申请复印,仅收纸张的复印费。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该内容由 王淑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