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

法律援助

    国家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具体的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名录由国务院调整公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九条 国家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名录及其调整,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