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不上怎么处理

法律援助

    工伤认定不通过可根据情况进行第二次的申请,相信如果事实确实是这样的,有关部门肯定会通过你的申请的,拿到你应该有的补偿。
    一、怎样才算工伤报销的时间
    工伤认定后,国家对报销时间并没有具体规定,因此可以随时报销。报销具体流程包括:
    1、申请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通过,自己或者授权单位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
    3、拿工伤认定书及相关材料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4、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果估计60天左右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给你确定伤残级别;
    5、按规定填写工伤医疗待遇申请表,请求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应费用。
    二、工伤证人不配合怎么办
    工伤证人不配合则职工可以拿着相关的证明资料到所在地的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如果职工没有劳动合同以及其它的证明其和所在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以确认职工与所在单位之间存在的劳动关系。通过劳动仲裁对劳动关系的确认之后,再申请工伤的认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