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证和高空作业证区别
法律援助高空作业与高处作业没有区别。高空作业通常指的是高处作业,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国家标准GB/T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根据这一规定,在建筑业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在建筑物内作业时,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的分级,以级别、类别和种类标记。一般高处作业标记时,写明级别和种类,特殊高处作业标记时,写明级别和类别,种类可省略不写,例如,三级,一般高处作业,一级,强风高处作业,二级,异温,悬空高处作业。
1、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体检合格,方可进行高处作业。对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视力和听力严重障碍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2、登高架设作业(如架子工、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工等)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方准上岗作业。
3、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在开工前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
4、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要求戴好安全帽、扎好安全带,衣着符合高处作业要求,穿软底鞋,不穿带钉易滑鞋,并要认真做到“十不准”。
5、高处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工具应装袋精心保管,较大的工具应放好、放牢,施工区域的物料要放在安全不影响通行的地方,必要时要捆好。
登高证和高空作业证不是一个证,区别是:登高证是指在高空平台作业;高空作业证是人体悬挂吊绳在外面作业。登高证和高空作业证的相同点是都属于高处作业操作证,并由安监局颁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但是,使用假冒的毕业证进行诈骗活动_,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所以,若使用假毕业证进行非法活动,会触犯刑法,涉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