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初升高升学政策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普通高中学校除划线招生外,还实行指标生、直升生、特长生和推荐生等多样化招生政策,进一步扩大学校自主权,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法律依据:《长沙市 2020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稳步推进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全面推进阳光招生,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教育发展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考试与评价
    (一)学业评价
    1.书面考试
    (1)考试科目及分值
    初三年级的书面考试科目为语文(15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20分)、文科综合(200分)、理科综合(200分)。文科综合的内容为政治、历史,理科综合的内容为物理、化学。
    初二年级书面考试科目为生物(100分)和地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