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重建属于违建吗
法律援助视情况而定:
1、如果只是进行维修的,那怕是大面积的维修改造,也无需事先进行审批;
2、如果是推倒重建的,即使是在原址上,也必须事先进行审批,而审批的程序与新建房屋是完全一样的。即必须必须取得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否则,就是违章建筑。
重建建筑物应当依法履行报建手续,在获得批准后进行施工。建筑完工后应申请建筑质量管理部分对建筑物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危房改造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1、旧房改造申请:要先去向村委会提出旧房改造申请,然后根据要求填写房屋改造申请书。
2、评审公示:等村委会接到申请书之后,会对旧房改造申请的房子做出审核且公示出来,符合改造条件的房子然后上报至镇政府。
3、审查公示:当镇政府接收到村委会上交的申请书之后,会对其进行二审,把符合翻新条件的房子上报至县里的城乡建设部门,且在镇政府内公示出名单。
4、核实上报:这一步是县里的城乡建设部门人员对申请书进行再次核查,对那些符合改造条件的,就会允许开始旧房改造。
5、动工改造:等经过了上面的审核之后,拥有土地规划使用证和规划许可证的,就可以开始动工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