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破裂,一方坚持不离怎么办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感情破裂一方不肯离婚,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向法院提交可以证明应该离婚的事实证据,由法院依据法律和事实证据作出判决。 如果夫妻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