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里的钱哪些可以用
法律援助一、社保里的钱哪些可以用
社保里面的钱,一般有医疗的可以买药用,或者住院报销的时候使用。平时是取不出来也刷不出来的,当然如果你可以和某些药店兑换现金,给他们点费用也是可以的。
二、社保里的钱可以取出来吗?
社保里的钱是不可以取出来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三、社保卡里的钱如何用
个人账户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职工设立的专用账户,用于记录、存储个人账户资金。个人账户用于支付本人或其家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按社会医疗保险规定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定点零售药店符合规定的费用,也可用于支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谈判团购的补充医疗保险费。参保人员因重复缴费等原因须办理社会保险费退收的,退收期间已划入个人账户的金额应予以冲减。因终止保险关系等原因无法冲减的,参保人员须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退回应冲减金额。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和长期驻外工作人员的个人账户金,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将其个人账户金划入其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划入本人指定的银行结算账户。参保人员死亡、出国定居,以及终止关系离境的外国人或港澳台人员,可由参保单位(或管理单位)携带有关材料申请办理个人账户结余额一次性支付手续。《职工医疗保险条例》第七条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缴纳。其中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从业人员月工资总额的5%—7%缴纳,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不低于本人月工资总额的2%。第八条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本人实际工资总额确定,但不得低于所在市、县、自治县上年度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低于部分应当由本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改由用人单位缴纳。第九条从业人员本人月工资总额超过所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不作为核定个人帐户定额的基数。第十条用人单位在取得营业或者获准成立后30日内,必须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依法终止缴纳义务时,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登记情况及时通知征收机关。用人单位应当在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后的10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到征收机关办理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