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哪种说法更能维护正义?

法律援助

    法定符合说和具体符合说是关于犯罪故意的两种不同学说。法定符合说认为只要行为人的主观认识与实际发生的事实在法定构成要件范围内一致,就成立故意,不必要求具体一致。而具体符合说则认为如果具体不一致,不成立构成要件故意。
    法律分析
    第一种是法定符合说:
    1.只要(认识到的与实际发生的)二者“在法定构成要件范围内”一致(符合)时,就成立故意,不必要求具体一致(符合)。
    2.行为人主观认识到的与实际发生的事实不一致,其程度超出了同一构成要件范围的,则对不一致的事实(对象·结果)不成立犯罪故意。
    第二种是具体符合说:
    这种学说认为,如果具体不一致的,不成立构成要件故意。
    拓展延伸
    维护正义的最佳方法: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的比较
    在维护正义的过程中,具体符合说和法定符合说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具体符合说强调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情况来判断案件,注重个案的公平性和合理性。而法定符合说则侧重于依据法律规定和法律原则来解决争议,保证法律的统一适用和公正性。在选择最佳方法时,需要综合考虑两者的优势和局限性。具体符合说能够更好地照顾到个案的特殊情况,但也容易导致主观判断和不确定性。法定符合说则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但可能忽视了特殊情况和个体权益。因此,维护正义的最佳方法应该是在具体情况下,综合运用具体符合说和法定符合说,寻求公平、合理、稳定的解决方案。
    结语
    在维护正义的过程中,法定符合说和具体符合说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法定符合说强调依据法律规定和原则解决争议,保证法律的统一适用和公正性;而具体符合说则注重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情况来判断案件,关注个案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在选择最佳方法时,需要综合考虑两者的优势和局限性。具体符合说能更好地照顾到个案的特殊情况,但也可能导致主观判断和不确定性;法定符合说则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但可能忽视特殊情况和个体权益。因此,维护正义的最佳方法应在具体情况下,综合运用具体符合说和法定符合说,寻求公平、合理、稳定的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