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别人名字买房?

法律援助

    律师分析:
    对于不动产我国法律规定了登记制度,只有在房管局登记为房主的名字,才能确定房子属于该房主。因此,房子在没有登记之前,所有权只能是他,这样做是有风险的,万一他再出高价卖出该房子,并且过户给对方,到时你请求法院判决的只是债权,要求他返还房价,别人(得到房子产权的人)拥有的是物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