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分之二十取暖费一点供热都不给吗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百分之二十取暖费一点供热都不给。暂停供热用热户需向供热单位交纳20%的热能损耗补偿费,主要基于以下理由,由于供热系统的特殊性、复杂性,每个用热户都是供热系统的组成部分,停热对整个系统的运行工况是有影响的,还会影响其他用热户的用热效果。双方都应该根据约定的数额缴纳取暖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四条 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支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支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供电人依据前款规定中止供电的,应当事先通知用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