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劳动法怎么算工资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 按劳动法深圳的工资取决于劳动者的出勤天数,公司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派发相应的工资,同时底薪是不能低于深圳最低工资标准的。当公司辞退员工时,员工可根据补偿标准获取相应的补偿。
一、按劳动法工资怎么算工资在深圳
在深圳按照劳动法工资的计算是月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出勤天数。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即使你刚进入公司上班还不到一个月,也不用担心公司会不给你发工资,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你的工资取决于你的出勤天数,如果你的公司不按照程序给你应发工资,你可以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劳动法中规定底薪: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底薪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劳动法中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辞退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需向员工支付1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满1年的,则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0.5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赔偿。
月工资的标准为,被辞退员工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前的前12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
2.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解除劳动关系的,则需向员工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无法从事原来的岗位,也无法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员工无法胜任工作,经过调岗或者培训后,仍无法胜任的;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过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无法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