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债务人住房怎么办
法律援助律师分析:
如果对方不欠钱又找不到人,如果有明确的被告人、住址和联系方式,法院可以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通常在立案后以公益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示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的,法院将在审理了借款人与债务人关系明确的案件后,作出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九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它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第191条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为了使申请支付令能起到应有的效果,债权人在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之前,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一是理顺债权债务关系,提出书面债权债务文书;二是没有债据的,要向债务人出具表明拖欠金钱或有价证券数额的书面凭证;三是核实清楚债务人名称、所在地等基本情况,以便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