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红为什么被限制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因不良反应频发等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八条 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
    二)具有与其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
    (三)具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四)具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二)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三)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四)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