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行车注意事项

法律援助

    1、从匝道上高速公路进入主线道时,当入口有加速车道时,应迅速将车速提高到一定程度。合流时,应不妨碍正在主线车道行驶的车辆。
    2、行车时,随时注意路边和道路上的标志、标线,并适当靠右行驶,禁止骑线行驶。
    3、车辆应保持纵向车间距离,特殊天气行车,车间距离应适当增大。
    4、超车时,应估计好距离和双方车速,情况正常时,应开左转向灯,鸣喇叭,从超车道超越前车。不准从右侧超车。
    5、高速公路上严禁停车。遇到紧急情况确需停车时,应迅速向右发出方向指示,在紧急停车缓慢停车。停车后,应打开紧急信号灯。必须在车后设置警告标志。
    6、严格区分车道职能,分车道行驶。
    7、严格遵守速度限制规定,禁止超速行驶。在雨天、冰雪天气行车,车速应相应降低。
    8、高速行车时,要始终握稳方向盘,改变车道或超车时应提前用指示灯示意,转向角度不要过大。需要刹车时,应用缓刹方式,不要一脚踩死,防止车辆跑偏。
    9、不准在主线车道上倒车、调头、横穿、不准超越中央分隔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