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案件起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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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立案时应提供的材料
    (1)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2)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簿等的复印件;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
    (3)原告为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包括户口簿、当地派出所证明)。
    (4)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公民代理的,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代理的,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和律师执业证件的复印件。
    (5)证明原、被告间存在医患关系的材料,如门诊、住院病历、医疗费发票等。
    (6)证明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具体材料。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管辖标准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管辖法院有两个:一是被告住所地;二是侵权行为地,即医疗行为发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