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面积不应该计入公摊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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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面积不应该计入公摊面积
    (一)哪些面积不计入公用面积?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高层低于2.2米的夹层、技术层、地下室、架空层;利用引桥、高架路、高架桥、路面做顶盖建造的房屋;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伸缩缝;活动房屋、临时房屋、简易房屋、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层高在2.2米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计算面积;层高小于2.2米的部位,不计算建筑面积;屋顶为斜面结构房屋,层高在2.2米以上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计算面积;层高小于2.2米的部位,不计算建筑面积。
    此外,挑楼、全封闭的阳台面积,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露台不计算建筑面积。
    (二)公摊面积如何计算
    房屋公摊面积的计算公式是,房屋的总建筑面积乘以公用建筑面积除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公用建筑面积公摊系数等于公用建筑面积除套内建筑面积之和。住宅楼的商品房公摊系数是0.1左右,高层住宅楼的商品房公摊系数是0.2左右。
    公摊面积怎么合理分配
    如果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房价的话,公用分摊面积的价值在套内建筑面积单位中反应,不在考虑什么分摊面积了。
    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规定,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听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以上所提及的都是有关公摊面积的法律知识,我们可以了解到法律对公摊面积都做了许多规定,日后也会制定出更多的相关规定,这样才更有效地减少各种争议问题。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我们法律咨询网会为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欢迎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