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选举新规定有哪些
法律援助一、村干部选举新规定有哪些
村干部选举新规定,如下:
1、连续担任村干部三年以上,近三年中获得并保持至少一项县级以上表彰荣誉(县级部门及以上表彰的)。
2、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自觉维护村班子团结和所在村的和谐稳定。
3、政策规章执行好。模范遵守国家土地、环保、计划生育等国策。在违章建筑管理等规章制度的执行上坚定有力。
4、爱岗敬业工作好。对中心工作执行有力,服从大局。对分管工作尽心尽职,在近三年中所分管条线工作实绩在全镇(街道)位居前三分之一位次。在各项中心工作任务中主动有为,在急难险重任务中能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5、带领致富本领强。带头创业,并积极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积极为所在村集体经济发展出谋划策,并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6、服务群众能力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廉洁自律。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尽心尽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个人的群众满意度在90%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当选无效。
二、这11类人不准参与选举村干部
1、参与不被认可的组织群体的农村人员;
2、担任村干部期间,有过处分的;
3、有过服刑记录的村民不得参选。非法组织包括传销,各种打着宗教名义行骗的组织,以非法攫取钱财为目的社会组织等14、能力平庸低下,无法大龄村民发展进步的农村人员;
5、依靠关系等不正常手段上位的农村人员,同时一经发现彻底严查;
6、具有不良嗜好,不良负面影响的农村人员,比如赌博,嫖娼,吸毒等情况;
7、由于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处分的农村人员;
8、经过人民举报涉嫌违规犯法的农村人员;
9、遵守法纪良好公民,才有当选村干部的资格;
10、这类人对与每个村民来说都深恶痛绝,他们被村民们称为“村霸”。在有些地方,这类人通过威逼等手段,强迫村民投票,企图在村里混个一官半职。今后,一旦有村民举报这种村霸,经过核实后,将永久取消其参选资格。而这类人小编不说想必大家也明白,他们为的只是权,哪有可能真心为农民服务!
11、村痞恶霸,欺凌村民,平时在农村道德素质地下的农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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