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外婚姻的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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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结婚在那里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定居我国的侨民)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二、需要哪些证件
    中国公民:(1)本人的户籍证明;(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外国公民:(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外国侨民:(1)本人所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3)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职业、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必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三、与外国人结婚的限制
    下列中国公民不得与外国人结婚:(1)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2)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
    阅读前文可知,与外国人结婚并非难事,所必需的资料准备也不繁琐,但与外国人结婚也有一定的限制,具有特定身份的人与外国人结婚仍具有一定的难度。若您想了解更多关于与涉外婚姻的有关规定,欢迎您随时咨询法律咨询网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