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投资者的范围有哪些

法律援助

    众筹投资者的范围
    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起草了《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鉴于股权众筹融资的非公开发行性质,投资者应当为不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管理办法》对合格投资者的具体标准设定主要参照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同时投资者范围增加了“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或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个人”,一方面避免大众投资者承担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投资风险,另一方面通过引入合格投资者尽可能满足中小微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
    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投资者有何职责
    投资者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向股权众筹平台提供真实、准确和完整的身份信息、财产、收入证明等信息;
    (二)保证投资资金来源合法;
    (三)主动了解众筹项目投资风险,并确认其具有相应的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
    (四)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投资损失;
    (五)证券业协会规定和融资协议约定的其他职责。
    综上,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的投资者可以是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或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个人,或是投资单个融资项目的最低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单位或个人。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的免费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