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部分驳回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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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商标被部分驳回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部分被驳回的,当事人可以作出相应的修改,再进行申请,如果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商标驳回的类型有哪些
    商标驳回分为以下两种类型,只有搞懂驳回的类型,才能有针对性地填写复审申请。
    1、全部驳回
    申请注册的商标的所有商品或服务项目不符合注册标准被驳回。
    2、部分驳回
    申请注册商标的部分商品或服务项目被驳回,其余商品符合注册标准。通过部分会被排期公告,颁发注册证。
    如果商标是被部分驳回的,申请人所经营范围和被驳回部分无相关性的话,申请人可以慎重考虑是否进行商标驳回复审申请。
    通过小编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面对商标部分被驳回的情况可以做一些修改,然后再重新申请就可以了,法律上是有相关的规定的,希望大家可以明白。以上这些法律咨询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