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续展注意事项有哪些

法律援助

    商标续展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商标注册人应在商标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或者在商标有效期满后十二个月内即宽展期内申请续展注册,但应交延迟费。宽展期内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二)商标续展的类别应按照商品国际分类的类别填写,如果原核定的商品现属国际分类的不同类别,但均需续展注册的,应按类别分别填写续展申请书,并且注册原注册号保留在哪个类别上,其余的另编申请号。
    (三)同一商标注册人在同一有效期的若干个相同商标,如属于际分类同一类别的,可以分别续展,也可以合为一件申请续展。
    (四)原核定的商标图样中带有不能作商标的内容但又商标难以分离的,应声明放弃该部分专用权;商标名称不在商标图样中,若该名称不要求享有专用权,应声明放弃;要求保留的,可以将该商标名称的文字写入其图形外围,或者另行办理文字续展。
    (五)早熟商标续展,需交送原《商标注册证》并另附商标图样5份。
    (六)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已作为商标注册的,应交送该商标使用情况的证明。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上述问题的相关知识,本网站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咨询,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进入法律咨询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