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提供房产抵押有期限吗

法律援助

    一、债务人提供房产抵押有期限吗(《担保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担保法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所以房屋抵押有期限的,是主债务履行的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十三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五十二条 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二、担保法中抵押担保的特征
    1、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这与保证不同,在保证担保中,债务人自己不能作为担保人。
    2、抵押物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这与质押不同,质物只能是动产。
    3、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这也与质押不同,质物必须转移于质权人占有。
    4、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担保是以抵押物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权人对抵押物有控制、支配的权利。所谓控制权,表现在抵押权设定后,抵押人在抵押期间不得随意处分抵押物。所谓支配权,表现在抵押权人在实现抵押权时,对抵押物的价款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受偿,是指当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权时,有抵押权的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担保法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所以房屋抵押有期限的,是主债务履行的期限。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法律咨询网进行咨询,法律咨询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