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可以经营哪些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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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银行具体可以经营哪些业务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等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条?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国内外结算;
    (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五)发行金融债券;
    (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八)从事同业拆借;
    (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十)从事银行卡业务;
    (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
    (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的原则
    依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我国的商业银行从事经营活动除了必须遵守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不受非法干涉的原则;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和保护存款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外,还应当遵守:
    1、严格贷款资信审查,实施担保,保障贷款按期收回的原则。
    2、守法经营的原则。
    3、公平竞争的原则。
    4、依法接受监督管理的原则。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等业务,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只要出现资金的流动,都离不开商业银行的经济服务,所以管控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是很重要,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找律师咨询,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